《暴民法:當國家為惡、政治失控、正義失靈,人民的反抗無罪》一书告诉我们的是,造反有理,当然这里的造反,并不是文革时的盲目破坏一切,而是对不合理的制度人民有自卫反击的权利。
反抗、暴力、顛覆的確可能成為最終解決方法,且在道德上絕對站得住腳。當你看到警察毆打手無寸鐵的老百姓,你可以襲擊警察;發現政治人物為私利做事,你可以砸毀其辦公室;發現政府危害國民時,所有人都有權利朝總統府扔汽油彈。
《暴民法》告訴我們,反抗並非受禁止事項,暴力則是合理手段。任何擁有政治權力的人,就連政府自身,為惡時的罪孽也與平民無異,人人得而誅之.
如果故事中的反派是政府代理人,不過如果我們把上述案例中的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