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音乐mobi,azw3电子书。一部音乐进化史,改变你听音乐的方式!爱乐人的必读“圣经”。你是否知道:科技的进步会如何影响音乐人的创作以及听众对音乐的体验?演奏场地对于孵化音乐人有什么重要作用?音乐人如何才能在商业上取得成功,实现理想与现实的平衡?当世界步入数字时代时,音乐产业会面临什么样的挑战与危机,从业者又如何将危机化为机遇,从海量音乐作品中脱颖而出,与时俱进,持续成功?……
传奇多栖音乐家大卫·拜恩在其经典之作《制造音乐》全新版中对上述重要问题给出了引人深思、值得借鉴的回答。拜恩从上世纪70年代出道起一直活跃至今,以其远见、胆识与独到的思索不断探索、创作,并取得非凡的成就。他既是西方摇滚乐第三次变革的先锋者,是“摇滚的文艺复兴人”,也是奥斯卡奖、金球奖、格莱美奖、托尼奖特别奖及美国在线影评人协会奖终身成就奖的获得者。
街头表演
20世纪70年代我就读艺术学院期间,开始跟同学搭档演出,他叫马克·基欧(Mark Kehoe),弹奏手风琴。我暂时丢开原音吉他,只用尤克里里和那把传承到我手上的小提琴,小提琴这时已经贴上出浴美女的转印图。我们在酒吧和艺术活动揭幕典礼上表演,我们还一起浪迹天涯、走遍全国,最后在伯克利电报大道表演。套用英国人的说法,就是街头卖艺。到了这个阶段,我们也有了造型。我猜你会说那是另一种形态的旧社会移民的扮相:马克的装扮比较接近东欧风格,我则爱上了旧西装和软呢帽。我还留起不修边幅的大胡子,曾经有个黑人小孩问我是不是不坐车子的犹太人。
我们多半表演标准曲目。我会唱《飞来横财》(Pennies From Heaven)和《爱的荣耀》(The Glory of Love),也会唱些我们自己编排、比较现代的曲目,比如《九十六滴眼泪》(96 Tears)。有时马克会来一段纯音乐演奏,我就在一旁做些可笑的动作,比如弯腰单脚站立,静止不动。那是些任何人都做得来的动作,但我——或我在舞台上扮演的角色似乎觉得很值得拿出来秀一下。我们发现,只需要很短时间,我们赚到的钱就够吃一顿饭,还能顺便给我在新墨西哥州阿布奎基买的旧车添点汽油。街头表演的观众评价很真实,人们要么停下来看一看,也许会掏钱打赏,要么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我猜,当时的我已经意识到,表演是可以插科打诨与坦率真诚兼具的。表面上相反的特质可以并存,让两者保持平衡有点像走钢索,但并非办不到。
在那个阶段,我只观看过几场流行音乐现场表演。当时我还没想过要走上音乐这条路,即便如此,那些各有千秋的表演风格仍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巴尔的摩周边地区的中学生可以到一种叫作“青少年中心”的地方看演出,那是学校体育馆,周末常有本地乐队现场演出。其中一场是精心设计的摩城风格(2)剧目,演出过程中舞台上会打出紫外线灯光,演出者戴上能在黑暗中发亮的手套。虽然有点俗套,却有很炫的效果。还有一个乐队模仿佩珀中士(3)类型的排场。在我年轻稚嫩的耳朵里,他们唱得跟原唱不分轩轾。他们的专业技术顶呱呱,可惜那些表演不是原创,因此也没什么启发性。一支翻唱乐队,就算技巧再高超,发展毕竟有限。
除了大学咖啡馆的纯民谣乐队,我还接触到一些摇滚乐队,部分乐队里甚至有艺术家级别的乐手。大多数乐队会在布鲁斯歌曲里穿插永无止境又漫无目标的即兴演奏。华盛顿来的格林乐队(Grin)有个当家吉他手尼尔斯·洛夫格林(Nils Lofgren),他的独奏让其他乐队相形见绌。他展现的技巧与想象力让我自叹不如。我自己的吉他技巧还很粗浅,简直无法想象我跟他弹的是同一种乐器。我当时在想,这些“真正”的乐队简直让我望尘莫及,就算我对音乐这条路有什么期待,这时也都烟消云散了……
服装也是表演的一部分
PS:对于很多摇滚乐队来说,有奇装异服的,有华丽丽的,但也有许多基本不怎么穿衣服表演的乐队。我还记得看过呛红辣椒乐队表演的视频,贝斯手“跳蚤”一丝不挂地在台上晃悠——只有阴茎套了一只袜子。。。。。。当然,一丝不挂也是一种“服装”,我叫它反服装好了。
服装也是表演的一部分,但是,在这方面我们该如何从头做起?那时候我们选择穿POLO衫,不但显得与众不同,还被贴上了学院派的标签。
20世纪90年代,学院派也被视为嘻哈,可是,在当时还带有一点上流社会的白人精英与特权分子的意味,那可不太摇滚。我并不是上流社会的白人后裔,但我很高兴知道美国呼风唤雨的守旧派竟然也有造型(还是公认的标志)。那些老一辈的大老板们尽管家财万贯,挑选的服装却不怎么样!他们买得起赏心悦目的服饰,却选择居家服装和看起来呆头呆脑的西装。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离开放克之城巴尔的摩(这城市有种古怪特质,以种族暴动和白人外迁著称),到罗得岛州的普罗维登斯上艺术学校,我遇见了一些背景跟我截然不同的人,那种感觉既怪异又美好。我努力去理解周遭的人和事物,增长见识,学到的东西不比课堂上少。其中某些人似乎穿着某种“制服”,不是军队或快递公司那种制服,他们相当严格地坚守服装规范,跟我过去所熟悉的服饰完全不同。我发现随时随地都有“秀”。
上流社会的白人穿衣风格在电视或电影里经常被拿来当作典型的美国风格,我的某些新朋友似乎全心全意地认同。我决定自己也来尝试一下。之前我已经试过别的造型,比如华丽公子哥和阿门宗派教徒,试试这个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