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最后日子─ 一九七一年台北接受双重代表权之始末pdf除作台湾与联合国历史问题研究外,更聚焦于一九七一年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前,台北最后决定接受「双重代表权」的这段史实还原;由于事涉当年我国策宣示,多年来说法一直讳莫如深,然陆续自台、美国史馆及国家解密资料显示:台北高层当年对美所拟「双重代表」案从抗拒到最后接受的折冲过程中,所显现的理性与务实,并非如正式对外公布般地顽固坚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也决非如一般人士谓:联合国之退出归咎于蒋介石固执「汉贼不两立」、「台湾代表全中国」或「坚持一个中国」等神话立场作祟所致。耐人寻味是,九三年,当台北主张「平行代表权」,重新参与联合国,内容与「双重代表权」竟如出一辙;就台北言,历史绕了一圈,又回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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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六年,加拿大外长马丁(Paul Martin)计画于联合国大会上以继承「继承国家」之国际法基础提出双重代表案,即同时承认北京与台北都有在联合国代表权,惟安理会席位让与中共。
直到一九七零年,蒋介石都未曾放弃「汉贼不两立」政策,以正统中国为依归的他与当时台湾种种优势条件自然不接受杜勒斯「台湾建国」的构想;对于加拿大的提案,美国国务卿鲁斯克(Dean Rusk)曾将此案转达蒋介石。蒋却回以:「只要美国能坚持宪章第十八条法理程序(即重要问题案)就毫无问题……接受两个中国与双重代表安排,否则中华民国只有退出联合国,此一立场毫无妥协余地。」面对蒋介石的强硬态度,美方只好搁置。
1970年加、义两国和中共建交成定局时,蒋介石是认知到国际形势的险峻,他判断翌年代表权运用重要问题案的方式已不可能,则必须退出联合国。当联合国大会第25届常会阿尔巴尼亚等国提案(简称阿案)以两票逆差,幸有重要问题案保障在前。整个大局对中华民国代表权不利,11月24日蒋介石对外交部长魏道明指示,「汉贼不两立之政策决难改变」,美国如欲保持中华民国席位,只有续提重要问题案。但他又要魏道明「此时不必预告其不惜退出联合国之语,使彼认为威胁之误解。」然在23日的日记中言此政策正是「使美误认我有对其哃吓之意也。」即蒋以退出联合国为对美国的策略运用,迫使美国让步,最后达到目的。蒋介石究意如何思考国际环境的改变和翌年的联合国问题?针对联合国会籍普遍化的呼声,蒋介石的看法是:「联合国之精神乃是正义与纯洁性的,并不是邪正不分、善恶莫辨的。」他12月5日自记:
现时国际会议沦亡,懦夫当道,欺善怕恶,敌友不清,吾人在此,更应以精神力量及道德与人格抵之。对于联合国代表权明年一关人人为忧,余则以道义与人格为准,得失成败泰然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