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五十年epub,azw3

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五十年
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五十年

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五十年epub,azw3电子书。余大師學術成就名實不符,孵育余家班五十年,導致學術貴族制壟斷之禍。

余大師經不起驗證的學術成績:
•為取悅費正清寫漢代版的封貢體系
•湊熱鬧鑽紅學,錯把書評家和書商當作者
•神話陳寅恪
•比附明清商業文化為資本主義

PS:自古文人相轻,哈哈,不评论。

书名: 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五十年
作者: 盧建榮
格式: AZW3, EPUB

明清之際

余英時在明清之際新思潮的研究上,同樣在方法論上犯有重大失誤,不可不明辨之。

明清之際新思潮不可與清民之際新思潮同日而語的理由有二:其一,清季以後中國歷史上始出現大眾媒體,明清之際猶是小眾傳播的時代。因此,就新思潮傳播效益而言,明清之際頂多只能是在識字圈內極小的人際網絡的小眾傳播,這對於社會/文化變遷只能積漸才能為功,短期即令有,亦與無沒啥兩樣。此其一。第二,明清之際新思潮並未形成主流,它頂多是邊緣的形式而已。當時的時代基調應該不在新思潮這一文化區塊。倘若如此,其改變社會/文化的動態亦殊為有限。明清之際新思潮的研究重點不在其有無出現,而在它二百年後如何遭人挪用。
余英時深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套文化,然而,一旦自己提筆為文就忘了。他說,在明初,國家將言論、出版、結社等自由懸為厲禁。(頁8-9)余英時不知這明顯是規範史料,規範史料在運用上要慮及規範如何落實的問題,倘若不落實,即使是法律,也形同具文而已。明中葉以後處士橫議,士風猖狂之下,請問余英時:明中葉以後政府對於言論、出版自由進行了如何的打壓?余氏在頁十四提到張居正禁毀書院;不過,余氏只說專制政府大起警惕之心,卻不提禁毀時間只是很短暫的。重要的是,公權力無法遂行初期設下的言禁之律也。余氏見不及此,又在頁三十,表示王陽明「致良知」教和王艮「明哲保身」義,乃因應明代專制而轉趨低調云云,在註中又表彰近人蕭公權書對張居正毀書院一事的深刻見解。禁私學行動背後正是為鞏固專制政權計也。(見頁55註107)余氏對張相禁言論政策之落實程度與否,固無所措意,又對張相上台前和下台後的處士橫議現象,完全置之不理。這就是不解政策(不論明太祖或是張相)乃規範性史料,政策是否落實才是觀察重點,不要一看到「上有政策」,就望影開槍,謂其必定中槍。

余英時對明清之際新思潮之掌握只在發端,而不及該思潮所在的位置,在權力之核心或是邊緣。余氏最常舉為黃宗羲《明夷待訪錄》的〈原君篇〉和〈學校篇》兩文本,以及王夫之的《黃書》文本。事實上,黃、王兩作不僅觸及時諱,而且本人及其後人對於對外借觀,躊躇不已,遑論大量刊行了。事實上,王夫之著作是在死後兩百年才被發掘的,王書雖寫於十七世紀卻生前未問世,固不足以引起學界士人圈之注意,更談不上對當時有何影響了。質言之,王書與十七世紀無干,它的問世、出版,乃至傳播,乃十九世紀下半葉和二十世紀前二十年事耳。至如黃書,〈原君篇〉有與異族殖民統治政權針鋒相對之處,黃氏後人對於滿人政權交心表態唯恐不及,理當不敢以原稿的原汁原味公諸於世。時人即令接觸原稿本,當自下禁口令才對。(按:這情形微乎其微)故爾此書雖在世、且傳頌士林間,但君主權限的議題是炒熱不起來的,形同是假議題。因此,該書兩百多年來也形同不存在。它在十七世紀只有思潮的意義,卻置身邊緣、且毫無文化傳播意義之可言。也就是說,王、黃兩書只存在作者腦海中事,真正閱讀並付諸行動的讀者,要待二百年後才出現,屆時,王、黃的言論會被新時代的讀者挪用其中的何種意義,都與創作其書的兩位作者無涉矣。這兩個個案,都是身後讀者而非作者生前在決定讀取文本意義之顯例。余英時於此毫不知覺,只在論公私觀上,才覺醒說,明末三大師對後世的影響是在「清代中葉以下」(頁22)。

他還說,黃宗羲〈學校篇〉中所言,可溯源到北宋蘇東坡〈南安軍學記〉文本,(頁9)未免扯遠了。首先,漢唐之間國家固以學校為養士之具,但國家重用的人才,乃出於漢代察舉制、中經九品中正制,以迄隋唐之科舉制度。這是事實,無待深論。易言之,學校只是裝點門面而已,作用不大。其次,且不說蘇東坡論學校制的妙用,完全不合史實,黃宗羲之論學校確有當世書院議政之所本,不盡然是黃氏心中之理想也。(頁9)到底十一世紀北宋菁英對學校制充滿憧憬、還是黃宗羲存活的十七世紀現行學校議政之實現,才是黃宗羲寫〈學校篇〉的靈感所繫?就可能性機率大小而論,余氏捨近/實,求遠/虛。請各位讀者想想,余英時推想得是否過頭了呢?

……

海外反共穩賺不賠

余英時揭破陳寅恪私下論政,他誇大說,讓中共掛不住臉的事,引來中共政權傳聲筒寫作班子,以馮衣北為集體化名,攻詰起余英時對陳氏晚年心境的意見(註1)。其實,馮衣北是大作家劉斯奮的化名,他以《白門柳》一書獲第四屆茅盾文學獎。余英時未免有張大敵勢,替自己臉上貼金之嫌。余英時用三文予以回應,事在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五年間,雙方殺紅眼,殺得好不熱鬧。既有人以護共打余,余的反共招牌豈有不亮之理?反共之於余,是余在台灣,或廣大的海外自由天地的活廣告兼吃飯傢伙。有護共人士飛蛾撲火式奔向余設定的火燄陣,這位傳聲筒活該被燒得叫苦不迭。余氏自一九五四年在海外怒批郭沫若這位中共第一紅人——既不用付代價,反獲反共清譽,早已食髓知味。一旦余英時大跳反共艷舞,台灣反共大樂團豈有不敲邊鼓、為余助陣的呢?

這裡面有一事事關中共大顏面,那就是陳夫人為去留大陸事負氣出走一時事件。實際上,陳氏夫婦沒有離開大陸而赴海外(特別是台灣)。這之中,陳氏夫婦就算有過起心動念、甚至起爭執,而之後因滯居大陸發生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有所懊悔,比起事件核心的終究沒去國,就變成不是重要問題。然而,有人為了維護中共顏面,硬主張陳氏夫婦沒有存心出國、甚至到台灣的打算。為此,拉了一些陳氏親友作證說,絕無此事。而中共方面更是誓死反對陳氏有過去國打算。事情發展至此,等於做球給余英時殺,讓他予取予求了。

實際上,這個問題——事件中人動機問題——不是歷史學要處理的重要工作,歷史學毋寧更關切事件結果如何詮釋的問題。陳氏夫婦沒去國他去,是摧之不毀的事實。既如此,就不用去問他們夫婦有否在去國事上有所爭議、如何爭議了。有位英國史家為翻案二戰前英國首相張伯倫的綏靖政策,而聚焦到張伯倫對手主戰政策上頭,為此大作翻案文章,致遭大史家霍布斯邦(E. J. Hobsbawm)譏其唯在取悅不曾經歷特定歷史事件的異代讀者。霍布斯邦的理由很歷史學,即英國於二戰前夕是綏靖主義蓋過主戰主義,史家再如何逆勢操作,也不能喚回當年主戰主義成為歷史動力。(參見霍布斯邦《論歷史》(台北:麥田,2002,黃煜文譯本頁382;余著頁372有提及霍氏此書,但未讀至此處)如今有人為了維護黨的顏面,在不曾有過中共建政後思慮義不帝秦的經歷,便擎起政治正確的大旗,不惜違犯歷史學操作原則,那是政客作為,委實不合史學之譜,余氏何苦與彼輩一般見識?然如果有學者在此與余氏纏辯不休,這不僅暴露自己史學不靈光,而且還反被余氏玩弄。又何苦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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