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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森英语简史
布莱森英语简史

全球有近10亿人使用英语或学习英语,每天我们都在努力学英语,说英语,但有多少人真的了解英语?历史上的首句英语说了什么?英语为什么有那么多没有道理的规则,为什么“四”是four,“四十”就不是fourty?同样说英语的英国人和美国人,为什么也会鸡同鸭讲?这一切,《布莱森英语简史》都可以回答你!

《布莱森英语简史》不仅是一本独特的英语学习读物,更是一部欧洲文化发展史和一本充满信息的英语百科全书。当然,你也可以将它视为一本英式经典笑话大合集来阅读。总之,通过阅读这本书并掌握其中的另类英语学习方法,你真的能够从10亿英语学习者中脱颖而出。

  •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讲述了英语语言的历史和演变,以及一些有趣的语言知识和趣闻。比尔·布莱森的幽默和风趣的笔调让这本书非常容易读懂和上瘾。如果你对英语语言历史感兴趣,或者只是想找一本轻松愉悦的读物,我强烈推荐这本书。” —— 亚马逊读者评论
  •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让我对英语语言的历史和演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比尔·布莱森的写作风格非常幽默风趣,让这本书读起来非常有趣。我喜欢这本书中的趣闻和语言知识,它们让我对英语语言有了全新的认识。” —— Goodreads读者评论
  •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讲述了英语语言的历史和演变,以及一些有趣的语言知识和趣闻。比尔·布莱森的幽默和风趣的笔调让这本书非常容易读懂和上瘾。如果你对英语语言历史感兴趣,或者只是想找一本轻松愉悦的读物,我强烈推荐这本书。” —— 亚马逊读者评论

书名: 布莱森英语简史
作者: 比尔·布莱森
格式: AZW3

当今世界有3亿人说英语,同时又有很多人在努力学习英语。至于学习的效果如何,客气地说,也只是好坏参半。例如,巴尔干半岛上某酒店打出了热情洋溢的宣传语:“The fl attening of underwear with pleasure is the job of the chambermaid. Turn to her straightaway.(压平您愉快的内衣是服务员的工作,请直接去找她。)”。这家酒店的英语宣传语让人啼笑皆非,下面是世界各地出现过的错误英语指示牌的例子。

在东京的街头你会看到这样的交通提示:“When a passenger of the foot heave in sight, tootle the horn. Trumpet at him melodiously at first, but if he still obstacles your passage, then tootle him with vigor.(当一只脚的乘客出现在眼前时,要按汽车喇叭。开始时给他吹段悠扬的小号,若他还不离开车道,那就可以用力按喇叭。)”。

再来看一下某产自意大利的方便食品的包装袋上的烹饪说明:“Besmear a backing pan, previously buttered with a good tomato sauce, and, after, dispose the cannelloni, lightly distanced between them in a only couch.(在背部锅上涂满质量上乘的番茄酱,并混入黄油;之后,在盆里处理一下意大利肉卷,轻轻地在它们之间只涂一层。)”。

我敢肯定,写上面这条烹饪说明的人绝不想让自己蹩脚的英语妨碍消费者烹出味美的意大利面。事实上,英语的妙处之一似乎就在于此,即使你掌握的英语单词量远远不够,但只要你有热情,哪怕是“用力按喇叭”那样的热情,你说出来的话也能让人感觉很有分量。

老实说,英语对外国人来说可谓处处是陷阱,一不小心,说英语的人就会犯下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在英语中,一个小小的fly不仅表示一种讨厌的昆虫——苍蝇;还表示一种旅行的方式——乘飞机;同时还表示男士服装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配件——裤门襟。试想这怎能不让外国人晕头转向呢?

要说好英语,外国人得知道:一个人“说谎”和“说真话”,虽然动词都是一个,但宾语之前的冠词却要毫无理由地从a变成the(tell a lie & tell the truth)。表达“我压根儿就不介意”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I could care less & I couldn’t care less,句子都一样,只不过一个是肯定句,一个是否定句。

你在商店里如果看到“All items not on sale.”这样的英语标志,那么这句话的字面意思虽然是“所有商品都不打折”,但是真正的意思却是“部分商品打折”。如果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How do you do?”是“你怎么做”的意思,那么外国人难免会理直气壮地回答“How do I do what?(我怎么做什么啊?)”,而这样的回答一定会让人大跌眼镜。

……

第一批抵达美国的清教徒恰逢英语发展史上最令人兴奋的时期。当时,英语增加了12000个新词,几乎每一个人类活动的领域都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英语语言的结构也随之发生着重大的变化。1620年,104名清教徒从普利茅斯(Plymouth)出航,到达美国。他们也是第一批在动词后面加s的人,比如他们说has,而不是hath;说runs,而不是runneth。还有,thee和thou作为人称代词的形式也渐渐被人们废弃。假设这些清教徒早25年来到美国,那么那些古老的用词就很有可能会被保留下来,如同gotten被保留至今一样。

抵达美国的移民需要造出新的词语来描述他们居住的新世界。这种必要性随着他们移居到内陆地区而显得更为突出。其中一个造词方法就是从原住民或者在当地探险的人那里借用词语。从荷兰语中,英语衍变出了landscape(景色)、cookie(曲奇饼干)、caboose(轮船上的厨房)等词汇。Yankee(美国佬)这个词也是从荷兰语Jan Kees那儿得来的。据说Jan Kees是当时的人们临时用于称呼在美国的荷兰人的,也就相当于用John Bull来称呼英国人,不过这一说法的史料甚少。

另外,新移民也会借用印第安人的用语,不过这可能需要做一些调整才能消化,因为印第安语,尤其是东部印第安语,说起来是非常拗口、复杂的。

多汉在她的《我们的词》一书中探讨了美式英语的兴起。书中提到最早有一个人把《圣经》翻译成伊洛魁印第安语(Iroquoian)时,仅仅是our question(我们的问题)这么一个简单的表达,用印第安语说却是“kummogkodonattoo-tummooetiteaonganunnonash”。在马萨诸塞州有一个湖泊,印第安人把它命名为“Chargoggagomanchaugagochaubunagungamaug”。据说这个湖的名字翻译过来的意思大概是:你在那边钓鱼,我在这边钓鱼,我们都不在中间钓鱼。可以想象,如果英语要从印第安语借词,那么肯定得对其进行删减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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