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德治与法治,德治是靠不住的

在公共选择理论的眼中,所有人都在一定程度上是自私自利的“小人”,一旦不受约束就可能以损害他人的方式谋取私利。政府官员甚至国家领导、具有人文关怀的知识分子、“人民代表”乃至“共和国公民”,统统都不例外。利己性是植根于每个人深处的不可磨灭的人性——它可能对人类社会的进化是不可缺少的(如传统自由主义者亚当·斯密认为的那样),可能是人性中不可救药的缺陷或弱点(如某些基督教徒可能认为的那样),但公共选择理论把它简单作为一个必须承认的基本事实。与宪法学尤其相关的是,政府或国家不是一个抽象的实体;它们只是代表着一套由具体的人占据的机构,而这些人和其他人一样都是有私欲和野心的“小人”,因此不能轻易被委以信任;由于纯粹的德治是靠不住的,这些人也必须受制于某种形式的法律约束。

德治是靠不住的,或者说,统治者从来也没有觉得它可靠。只是用来做愚民的工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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